存储条件:2-8°C不超过一个月,-80°C不超过12个月。
收到试剂盒后,未开封的试剂盒可在4℃下保存1个月。如果试剂盒在1个月内未使用,请在收到试剂盒后,将每个组件分别存放在上表中指示的温度下。
使用试剂盒时,剩余试剂应按上表存储条件贮存。
未使用的板条应立即放回装有干燥剂的铝箔袋中,重新密封并在-20℃下存储。
备注:本公司产品仅供科研,不用于临床诊断。